1. 劝退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通常用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公司经营需要等情况。 2. 辞退则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贪污、泄露公司秘密等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劝退需双方协商一致,而辞退需符合法定条件。
引用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