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所有,个人不能擅自将土地用于建设住宅。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修建房屋需经村委会同意,并报乡政府审批。若无批准,擅自建设将构成违法。村民可向村委会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所有,个人不能擅自将土地用于建设住宅。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修建房屋需经村委会同意,并报乡政府审批。若无批准,擅自建设将构成违法。村民可向村委会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