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是一种物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典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不动产或动产的物权,让与他人以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而自己保留所有权。典权的设立通常需要签订典契,约定典期、典价及使用权等内容。
1. **典权的性质**:典权属于担保物权,旨在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人通过典权保障其债权,而典权人则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 **典权的设立**:典权的设立需符合法律规定,通常需签订书面典契,并经相关登记机关登记。
3. **典权的效力**:典权与所有权并存,典权人享有使用权,但不得擅自处分典物。若典权人违反约定,债权人有权主张返还典物或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7条明确规定:“典权是债权人将其对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设立于债务人,以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而自己保留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