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因一方出轨而决定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进行: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财产的分割问题。在协议分割中,法律充分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只要他们达成一致,财产的分割方式和内容可以完全由他们自己决定。
然而,如果夫妻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分割。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考虑财产的具体状况,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决定。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会进行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因素,具体处理时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书面形式约定了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应按照这些约定进行处理。然而,出轨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决定财产的分割,它只可能是法院在判决时酌情考虑的一个因素,但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出轨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他们的共同财产,而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受分割。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实际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这些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若夫妻双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他们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满足起诉条件。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会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