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属于营利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营利法人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主要特征包括:拥有独立的财产,依法从事商业活动,具有盈利的意图,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 营利法人需具备独立的财产和运营能力。 2. 其主要业务为商品买卖、服务提供等盈利性活动。 3. 营利法人需依法进行财务核算,承担亏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营利法人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
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属于营利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营利法人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主要特征包括:拥有独立的财产,依法从事商业活动,具有盈利的意图,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 营利法人需具备独立的财产和运营能力。 2. 其主要业务为商品买卖、服务提供等盈利性活动。 3. 营利法人需依法进行财务核算,承担亏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营利法人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