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增值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销售货物或劳务所获得的收入减去成本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它反映的是企业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创造的价值。计算增值税时,只对增值额征税,而未增值的部分不计入税基。
1. 增值额 = 销售收入 – 采购成本 – 费用 2. 增值额用于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 = 增值额 × 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计算方法有明确规定。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