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中,护理费标准通常依据受害人的收入水平和护理需求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1条,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护理需要产生的费用,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认定。
若护理人员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收入可作为计算依据;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监护人代为计算。护理期限一般根据伤情和恢复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分级》第4.2.1条明确规定,护理依赖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类,分别对应不同标准。
上述内容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标准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