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承担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若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均无过错,法院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
依据法律条文:1. 《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解释》第116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 《民法典》第1227条: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侵权责任方应赔偿损失,包括诉讼费用。
综上,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具体情形需结合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