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短期交易目的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其账务处理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交易发生时按公允价值入账,期末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
2. 企业在持有期间应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出售时按公允价值转出,差价计入当期损益。
3. 法律法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 处理需注意: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出售时按公允价值转出,与长期股权投资处理不同。
引用条款:《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