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相殴打行为通常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 2. 根据该法,若造成轻微伤害,可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200元以下罚款;若造成较重伤害,可处10日至15日拘留,并处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3. 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 一方殴打另一方,双方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刑法》第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