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有责任保障学生安全,尤其是在水域附近。若学校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或未进行安全教育,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学生溺水。 3. 若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学生溺水身亡,可能被认定为过错方。 4. 家长也需承担部分责任,若学生未遵守安全提示,亦可能需承担部分过错。 5. 法律规定明确,学校应依法履行职责,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