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离婚时如何分割股东权益能否转让

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离婚时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股东权益能转让,需要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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