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有违法记录。该决定书表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经审查认为当事人行为不构成违法,因此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这并不等同于当事人存在违法事实,而是行政机关对案件的认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这说明,即使当事人有类似行为,只要符合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行政机关仍可作出此类决定。
因此,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反映当事人的违法记录,当事人仍可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