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立功是指军人在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完成任务目标,或者在战斗中表现英勇,取得显著成效,但未达重大立功标准的情形。重大立功则指在重大任务中表现卓越,有力推动任务完成,或者在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避免重大损失,具有显著社会效益。
一般立功的认定依据包括:在战斗、抢险救灾、反恐等任务中表现突出,或在执行任务中主动完成额外任务,获得显著成果。重大立功则需在重大任务中表现特别突出,或在重大事故中表现卓越,具有重大价值。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的规定,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的认定标准明确,具体适用情形需结合实际案情判断。
以上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