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基于《刑法》第270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合法财产占有、收藏、使用、运输或埋藏于隐蔽处所,经责令退赔仍不退赔,且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侵占罪,予以立案追诉。
具体而言,立案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 侵占财物的行为; 3. 财物被依法追回仍不退赔; 4. 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根据司法实践,“数额较大”通常指个人侵占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或共同侵占财物价值达30000元以上。
引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