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资料、投资收益等,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双方贡献、财产状况及子女抚养等因素。
1. **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一方无过错,可少分或不分。
2. **个人财产分割**:婚前财产、一方所得的报酬、知识产权收益等,原则上归个人所有。
3. **特殊财产**:如房产、车辆等,按评估价值或折价处理,必要时可进行竞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及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述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