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如下:
1.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个人账户部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2.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3.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 4.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2%。 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2条、第13条及《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相关规定,上述比例及基数适用于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的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