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
1、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2、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3、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包括:
1、擅自转让财产。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方不知道的财产转移到第三人名下,离婚后再转回自己名下。
2、隐匿房产。如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离婚之前就已经在外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毫不知情。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