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两人相互推搡是否构成打架,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若双方均未使用工具,且未造成人身伤害,一般不视为打架。若一方使用工具或造成伤害,则可能构成违法。
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打架斗殴行为是指两人以上互相打架斗殴,造成伤害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若双方推搡未伤人,通常不认定为打架。
3. 若推搡造成轻微伤,可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 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5. 以上条款适用于一般情况下,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