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通常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借款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依法予以保护。若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及利息。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出借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若借款人有还款能力但拒不还款,出借人可主张逾期利息。此外,若借贷关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高利贷,法院可能不予保护利息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第六百八十二条、第六百八十三条等条款规定了民间借贷的法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