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遇行人通行必须礼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时,应提前观察行人动态,必要时减速让行。若遇行人过马路,驾驶员应停车等待,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行驶。
若机动车在路口遇红灯,行人已通过人行横道,驾驶员可继续通行。若行人正在过马路,驾驶员应停车等待,不得争抢。此外,行人有义务在人行道上通行,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按规定通过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行人有义务遵守交通信号,禁止进入机动车道。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行人与车辆的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