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

包括下列条款: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保管方的政党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货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存货方一般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

7、违约责任。

8、合同的有效期限。

9、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0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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