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授权,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无权代理,但第三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有权代理,从而产生法律效力。 3. 代理权滥用指代理人超越权限或故意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导致代理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62条,无权代理需本人追认方生效;第166条,表见代理视为有权代理;第167条,代理权滥用导致后果的,代理行为无效。
1.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授权,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无权代理,但第三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有权代理,从而产生法律效力。 3. 代理权滥用指代理人超越权限或故意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导致代理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62条,无权代理需本人追认方生效;第166条,表见代理视为有权代理;第167条,代理权滥用导致后果的,代理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