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血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卖血者每次献血量不得超过400ml,且需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批准。若卖血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如警告或罚款。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依法可判处拘役或管制,并处罚款。若自愿卖血且未造成他人损害,一般不适用缓刑,但具体是否适用缓刑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裁量决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于罪行较轻、有社会危险性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自愿卖血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通常不会适用缓刑,但最终判决需由法院依法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