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权的认定依据在于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或配偶。侄子与外甥属于姻亲关系,不属于直系血亲或配偶,因此在法定继承中不享有继承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直系血亲或配偶为第一顺序。 3. 侄子与外甥不属于上述范畴,故无继承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继父母、继子女等。
以上内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1. 继承权的认定依据在于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或配偶。侄子与外甥属于姻亲关系,不属于直系血亲或配偶,因此在法定继承中不享有继承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直系血亲或配偶为第一顺序。 3. 侄子与外甥不属于上述范畴,故无继承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继父母、继子女等。
以上内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