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取得产权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并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话,虽然此时房子还是男方的,但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就婚后还贷的部分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