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个人缴费情况和缴费基数确定,具体如下:
1. **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统筹部分由单位承担。报销比例根据缴费基数确定,一般在70%-90%之间。 2. **退休职工**:缴费基数相同,报销比例与在职职工一致,通常为70%-90%。 3. **其他情况**:如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等,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以实际就医医院政策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2条和《山东省实施<社会保险法>办法》相关规定,职工医保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