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公积金和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公司制企业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两种公积金,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用途和计提方式。
1. **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扩大经营,其计提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计提。
2. **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其计提比例为税后利润的2%。该公积金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不用于弥补亏损。
两者均需按《公司法》规定执行,但用途不同。法定公积金可以用于转增资本,而法定盈余公积金则主要用于扩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7条、第16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