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外孙是否有继承权,需根据继承顺序及法律规定判断。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曾外孙属于孙子女的子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受到限制。
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遗嘱,且曾外孙为遗嘱执行人,则可能获得继承权。但若未参与遗嘱执行,且被继承人无其他合法继承人,曾外孙无继承权。
《民法典》第1127条: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孙辈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以上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整理。
曾外孙是否有继承权,需根据继承顺序及法律规定判断。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曾外孙属于孙子女的子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受到限制。
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遗嘱,且曾外孙为遗嘱执行人,则可能获得继承权。但若未参与遗嘱执行,且被继承人无其他合法继承人,曾外孙无继承权。
《民法典》第1127条: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孙辈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以上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