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效婚姻是指依法应被宣告无效的婚姻,例如一方存在重婚、违反结婚条件等情形,婚姻自始无效。 2.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可请求法院撤销的婚姻,例如因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更为严重,一经确认,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可撤销婚姻则在婚姻确认无效前,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撤销,但婚姻存在的时间仍被视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2条、第1053条。
1. 无效婚姻是指依法应被宣告无效的婚姻,例如一方存在重婚、违反结婚条件等情形,婚姻自始无效。 2.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可请求法院撤销的婚姻,例如因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更为严重,一经确认,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可撤销婚姻则在婚姻确认无效前,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撤销,但婚姻存在的时间仍被视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2条、第10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