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现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1. **婚前财产约定**:夫妻在婚前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应视为共同债务。
3. **离婚经济补偿**:在离婚时,若一方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另一方可请求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可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子女的抚养条件、父母的抚养能力及子女意愿。父母双方均无抚养能力的,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9条、第42条、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至第14条。
以上为相关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