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若行为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且情节严重,依法可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具体而言:
1. **情节轻微的**,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 **情节较重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二 thousand 元以下罚款,或者拘留十日至十五日,或者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 **情节严重的**,可处二 thousand 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拘留十五日以上,并处五百元以上二 thousand 元以下罚款。
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