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人致死亡怎么处理

骑电瓶车撞人致人死亡的,其法律后果有:

1.肇事者应负民事责任:

骑电瓶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以下损害赔偿项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因此,肇事一方骑电动车致人死亡的,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一是为了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被侵权人要进行及时抢救。这时就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

二是误工费。即被侵权人从受伤害之后到死亡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误工费。

三是丧葬费。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

四是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五是精神损害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2.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即使是骑电动车,若因违法交通规则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行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因违法交通规则骑电动车造成受害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若行为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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