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按照国家规定,女性员工产假产假分为两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期和生育产假期。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期为98天,生育产假期为98天,共计196天。产假期间单位应支付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加班。
以上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成都市按照国家规定,女性员工产假产假分为两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期和生育产假期。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期为98天,生育产假期为98天,共计196天。产假期间单位应支付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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