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通常认定为共同债务。 2. 若一方擅自偿还共同债务,另一方可主张该还款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共同偿还。 3. 若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一方单独偿还可能不属共同债务,另一方可主张该还款行为无效。 4. 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诉讼解决,法院可根据证据认定债务性质。 5. 《民法典》第1064条、第1065条、第1066条及第1067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偿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