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债不想连累另一方的,需要对债务进行判定,需要通过一定的证据来证明此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欠债不想连累另一方的,需要对债务进行判定,需要通过一定的证据来证明此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