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如户口簿或身份证; 2. 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家庭成员构成; 3. 家庭经济状况核验表,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填写; 4. 贫困原因说明材料,如疾病、工伤、地震等导致的困难; 5. 邻里或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 6. 相关社会救助、福利待遇证明,如低保、五保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六条、《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上材料是认定贫困户的必要依据。
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如户口簿或身份证; 2. 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家庭成员构成; 3. 家庭经济状况核验表,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填写; 4. 贫困原因说明材料,如疾病、工伤、地震等导致的困难; 5. 邻里或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 6. 相关社会救助、福利待遇证明,如低保、五保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六条、《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上材料是认定贫困户的必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