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与反证制度是指在市场监管中,若企业市场份额高、具有控制力,推定其存在市场支配地位,但需通过反证予以否认。 2. 企业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市场份额低于法定标准,或存在其他竞争因素,如技术优势、消费者偏好等。 3. 《反垄断法》第17条明确指出,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经营者需举证证明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4. 若无法举证,将被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能面临监管措施或罚款。
引用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7条。
1.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与反证制度是指在市场监管中,若企业市场份额高、具有控制力,推定其存在市场支配地位,但需通过反证予以否认。 2. 企业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市场份额低于法定标准,或存在其他竞争因素,如技术优势、消费者偏好等。 3. 《反垄断法》第17条明确指出,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经营者需举证证明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4. 若无法举证,将被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能面临监管措施或罚款。
引用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