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遇到欠款不还的情况,可先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催要,要求对方限期还款。若对方拒不履行,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及利息。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照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若债权人未主张权利,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提起诉讼。 3. 若双方协商无果,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 4. 拖欠款项可能涉及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
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第五百七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