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庭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1. **审查再审案件的庭**:负责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提出再审申请的案件进行审查。 2. **受理申诉案件的庭**:处理当事人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 **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庭**:针对刑事判决的申诉,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作出处理。 4. **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庭**:处理涉及民事、行政诉讼的申诉案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审判监督庭依法行使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