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执行后受托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复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6条,受托法院应当执行,若拒不执行,当事人可向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执行程序不停止。若复议未果,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委托执行后受托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复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6条,受托法院应当执行,若拒不执行,当事人可向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执行程序不停止。若复议未果,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