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是否能主张缔约过失赔偿

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能主张缔约过失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缔约过失,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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