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宅基地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协商是首选,双方可自行达成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申请调解;如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依法经审批取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侵占、买卖或非法转让。
3. 若存在争议,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等资料,法院将依法调查并作出裁决。
4.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等设施。
5. 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