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代理是指在代理关系中,原代理人因故无法继续履行代理职责,经委托人同意后,由其他代理人取代原代理人继续代理的行为。复代理通常发生在代理人因个人原因或客观原因无法继续代理时,且委托人同意变更代理人。
根据《民法典》第400条的规定,复代理需满足以下条件:(1)原代理人须因不可抗力、严重过失或故意违法等原因无法履行代理职责;(2)委托人同意更换代理人;(3)新代理人与委托人达成一致,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复代理体现了代理关系的灵活性,保障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权益。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代理行为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