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为有扶养关系吗

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不可以认定为有扶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
(0)
普法专栏的头像普法专栏
上一篇 2026年2月27日 上午1:21
下一篇 2026年2月27日 上午1:24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