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享有的权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4、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享有的权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4、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