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来的户口再迁回去村委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在办理“非转农”过程中,遇到村委会不同意的情况,只能和村委会成员进行协商或沟通,做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工作,阐述自己的困难或者理由,争取人家的理解与同情。

还可以请同村或者同门有声望的老人去说情,最后再不被接受,就不能进行“非转农”户口迁入的。

随着户籍制度的放开,部分城市根本不需要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只需经过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就可以将户口迁入到农村,比如近期正在拆迁的西安高新区五星街道进步村和跃进村,就出现大量非农户口涌入村内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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