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离职补偿金的标准通常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提前30日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员工在任职期间的月工资总额,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或第四十六条,依法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2倍。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