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是指在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或行政程序中,被法院通知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受送达人可能为原告、被告或其他相关方。根据法律规定,受送达人应当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如提交证据、出庭应诉等。若受送达人拒不履行,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同时,《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被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义务。受送达人未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
因此,受送达人是指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中被依法通知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