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一般为二十年。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算,期限为二十年。在有效期内,专利权人享有排他性权利,任何未经许可使用、制造、销售该专利产品的行为均属侵权。
发明专利的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之日起计算。若申请被批准,专利权人应在收到授权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年费,否则专利权将终止。专利有效期届满后,专利权自动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均规定了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及年费缴纳义务。
